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我随手翻了一下这本书,发现里面的字都是用毛笔写的,并不是印刷出来的书。
等到再看到那个铅笔头的时候,发现那上边,有着几块黑紫色的血迹。
“这个人临死之前,摆弄铅笔头干什么?”我心里面疑惑了一阵,猛然间,想起了手上的这本书!
我把这本书,又仔细翻看了一下,最终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,找到了一大片用铅笔写成的字迹!
这一页,原本是这本书后面的封底,所以一个毛笔字都没有。密密麻麻的,写得全是铅笔字。
我捧着书,靠着石壁坐到了地上,仔细读了一下铅笔写成的这些字。
才看了几行字迹,我的心就“砰砰砰!”的猛跳了起来!
地上的这具血眼尸骨,真的是我爸!
书上的这些铅笔字,记录了他来到这里的前因后果。
原来,父亲来自一个江南的寻宝门派,说是门派,实际上就是一个师傅带了几个徒弟。
我父亲是他师傅领养的孤儿,他的师傅给他起了个名字,叫做“叶鸢”。
父亲学艺到了十六岁,开始出师到江湖上干活。在这之后,由于他机灵敏捷,做事果断干脆,还没到19岁,他就在江湖上闯出了个名号,叫做“火眼雕”。
父亲的师傅是一位奇人,在他门中的每一位弟子,都有一招绝技传下来,父亲身上的绝技,就是他的左眼。
那一年,恰好在收养了我父亲以后,他的师傅在寻宝时,找到了一颗叫做“血灵子”的果子,于是就把这个果子,给了我父亲。
据书上讲,这血灵子成熟以后,犹如血滴一样,沾身就化。
我父亲的左眼,被师傅滴了这滴血灵子之后,他每次运起内功,他的左眼就会赤红如火。
这只红色的眼睛,在“望气”的时候,有先天的优势。能够看到宝物的宝气、山脉的龙气。所以父亲在寻宝的时候,有着先天的优势。
因为每次使用的时候,父亲的左眼都会变得一片赤红如火,所以才得了这个“火眼雕”的外号。
当我看到这里,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指,现在手指上,已经恢复如常,除了火烧火燎的感觉之外,一点血迹都看不出来,似乎那些黑血,都已经吸收到了手指里面了。
我心里不由得想道:难道刚才被我自己甩到眼睛里面的这滴血,就是这个叫做“血灵子”的东西?
然后,我又接着往下看:
父亲说,在一次寻宝的时候,他们师徒几个人,在进入一个墓室之后无意中得到了一本书,就是这本《血引尸经》。
父亲平常行走江湖,掩藏自己寻宝人身份的时候,用的身份,就是游方郎中。大家看这本书似乎是医书一类的东西,就随手给了父亲。
父亲一细读这本书,发现这是一位清朝名医圣手,叫做叶天士的人写的。
这本书里面,纪录的尽是各种千奇百怪的怪病,还有离奇诡异的治病方法。
平时父亲装成郎中,四处寻宝,也给人拔牙拾痦子,治个头疼脑热、生疮流脓之类的小病。父亲得了这本怪书,也学了其中的几手,以备不时之需。
重生溺爱:总裁追妻一送一 系统之校长来了 女巫千金很倾心 宝贝你什么时候发芽 时代大亨 草上霜花 小狼崽的重生路 我爱的人是一朵花 穿越之彪悍人生 完结+番外 桃源极品小神医 花魁凶猛 你娶我嫁 盛世宠婚:腹黑老公呆萌妻 神洲:鬼谷传人 爱你,此生不眠 我想和你白头到老 热搜CP[娱乐圈] 王爷不好撩 你的深情难许 我的二婚时代
一朝穿越,锦衣玉食?丫鬟成群?别想太多,吃了这顿还有下顿就不错了,怎么办?只好自己亲自动手,丰衣足食了如果您喜欢春风拂晓来种田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他是沉稳内敛的优秀检察官,拥有神秘的背景。在他的认知里,女人不过就是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,可当懵懂可爱的她,闯进他世界的那一刹那,他的观念统统被打翻。第一次,对一个女人手足无措第一次,期待她对他...
女人,你知不知道你很甜?初次见面,唐酥只觉得慕斯凉是个变态。威胁你怎么了,我有的是钱!再次见面,唐酥觉得慕斯凉人傻钱多。酥酥,我想吃蛋糕。确认关系后,唐酥发现慕斯凉就是一个喜欢粘着她要糖吃的三岁小孩。酥酥,我想你了。分隔两地后,唐酥听着电话里传来慕斯凉磁性的声线,舔了舔唇边的草莓慕斯,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爱他。PS这是慕斯小公主和唐酥小王子的故事~如果您喜欢酥酥入心你的慕斯,请签收!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从来到这世界开始,我就开始学习魔法。在我短暂的学习生涯里,我逐渐明白了一件事。越是努力学习,就越能看到明白这件事不是我不行,是你们这儿教的东西不行啊!你到底想说些什么?我不在漫威学魔法啦!斯特兰奇!如果您喜欢正经人谁在漫威学魔法啊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我一出场,就无所不能了。又名我,无所不能。如果您喜欢一出场就无敌的主角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
意外去世的常安夫妇有三大憾事,一是没将自家闺女嫁出去,二是忘记告诉她家里有矿,三是如果您喜欢欢喜佳期,别忘记分享给朋友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