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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四章 我是沙头角的大啵啊(第1页)

最开始的时候,好声音为了能让更多报纸刊登自己的“投票印花”,其实是派人跟全香港的报刊杂志社几乎都联系过。

大到《东方日报》,小到咸湿的《龙虎豹》。

但可惜,东方日报看不上这样的“蝇头小利”,而《龙虎豹》等杂志也觉得专业不对口。

于是最终原因接受好声音的,只有《明报》、《镜报》等区区几家报社。

甚至就连《明报》,也是金庸先生看在自己和邵六叔的私人关系上,才愿意松口。

但谁也没想到,正是这样一个看起来“最不起眼”的小操作,却一下子引爆了这些报刊的发售!

“大叔,有没有今天的明报?镜报或者百姓日报也可以!”

一个卖报的街边摊前,无聊的老板正在抠脚,几名中学模样的学生走了过来,急切的询问他。

报摊老板扭了扭头,随意说道:“都在上面,自己拿!”

那几名中学生立刻兴致勃勃的凑了上去,然后下一秒,他们就把一大叠《明报》摆到了老板面前。

“卧槽,扑街仔你们干什么,一下子买这么多份明报?”

老板被吓了一跳,因为他发现自己报摊上所有的明报都被这群学生崽给抢光了。

这些小东西是不是疯了?

《明报》可以专门刊登各种小说和时政新闻的报纸,按理来说是一些知识分子才会购买的,平时可没见过这些学生崽会对这种类型的报纸感兴趣。

但那几個中学生却解释道:“我们买报纸啊!大叔,这些报纸全都卖给我们吧,我们主要就是想收集上面的印花!”

听他们这么一说,老板才突然想起来。

好像今天送报纸的人过来的时候曾经说过,今天的《明报》要比往日的价格多一块钱,因为今天的报纸上,刊登了为好声音投票的“印花”。

只要读者把这份印花剪下来,然后填上姓名寄到报社,就能给自己喜欢的好声音选手投上一票,助力他们进入最终的总决赛。

当时报摊老板还觉得很无稽,这个世界上有谁会花这种冤枉钱,7块大洋的报纸就为了能给自己喜欢的歌手投张票?

但现在他知道了,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!

而老板当然没理由拒绝这些学生们“撒币”,于是他愉快的接过了学生崽们递过来的钱,然后把报纸交给了他们。

只见那几名中学生立刻兴高采烈的拿起报纸,对上面的内容根本连看都没看一眼,直接翻到了印有“投票印花”的那一页。

“志明,我们到你家去,把这些印花都剪下来,然后就可以填上名字邮递给报社了。我最喜欢的就是汤美君,我一定要帮她当上好声音的冠军!”

“我也喜欢汤美君,我和你投一样的票!”

另一个学生妹说道。

两人当即热烈的交流起对汤美君的看法来。

但被叫做“志明”的那个中学生显然有不一样的看法。

“哼,我才不喜欢什么汤美君呢,我最喜欢的是林汉阳!我要把我所有的票都投给他,汉阳汉阳,意气飞扬!”

那志明一边说话,一边竟然还喊起了口号。

然而他的话,马上就引来了其他同伴的反驳!

“林汉阳有什么好看的?我觉得还是朱佩爵最厉害,他唱的《水中花》最好听了,我不接受任何反驳!”

“放屁,林汉阳最厉害,朱佩爵才不行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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