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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然知道,陈辉最后说的那句话,是在提醒我,最好不要招惹那几个人。但是我现在,确实很去缺人手。
混江湖,混社会,形形色色的人,都能遇到。
我和陈辉,就是一路人。我们吃喝嫖赌,为争地盘、看场子,打架斗殴,更是如同家常便饭。但我们有一个原则,就是不欺凌弱小,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。也就是说,我们还算有点小良知。
但在混混当中,也有一群烂人,做起事来随心所欲,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喜好。盗窃抢劫,抢劫杀人,这种事情都屡有发生。
对于这种人,我和陈辉都是相当不齿的。
然而猴子、豺狼,就是其中翘楚。
猴子姓侯,本名是什么,没人知道。只知道他有一个高智商的大脑,很聪明,可惜没用在正途上,误入歪门邪道。在认识我们之前,带着一帮手下,经常策划一些犯罪活动,基本没有出过岔子。
只有一次,在持枪抢劫一座地下赌场的时候,手下不小心留下破绽,被声名赫赫的余浩顺藤摸瓜,给破了案。结果他却因为证据不住,只能做从犯处理,抓起来关了几年,被放出来了。
出来之后,他就变得老实多了。然而还是没走上正道,前些年,还经常和我们混在一起,看场子混饭吃。
至于豺狼,这外号就完全和姓名没什么关系了。
豺狼本名叫做卢俊杰。能看出来,他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,是想要让他成为人中俊杰。然而他却走上黑道,成为南市混混当中,排名能数的上号的金牌打手。
这家伙虽然没干出猴子那般惊天动地的坏事,不过,他的名声绝对不下猴子。
原因就是他只要下手,就要见血,擅长使用开山刀,耍起来就算是我,也很难抵挡。更不要说那些普通人。
单纯从实力来说,豺狼这家伙,比我和陈辉,更加强悍!
很快陈辉就通知我,已经约好他们,我就在南市一家火锅店当中,订了一桌,然后邀请他们两个,一起过来。
豺狼是最先到的。
他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人,肤色黝黑,面容沉静。看上去就和普通的男人没什么两样,只是身材宽厚,一看上就是浑身腱子肉的类型。
“疯子。”豺狼和我简单打了个招呼,就坐在座位上。
他不苟言笑,我就主动找他攀谈,聊聊近况如何。说来也巧,这家伙竟然也做起了保安,只是在一座高档小区的门口,给人看大门。
说起这些,豺狼不免有些失意,长吁短叹。
和道上的风光相比,生活着实让这个已经不小的男人,感觉到无奈……
很快,陈辉和猴子也结伴而来。
陈辉见到我的时候,满脸的肥肉都颤抖起来,指着身边那个看着身材瘦小,却面露精明,正不断嬉笑的中年男人说道:“疯子,都是你,非要找这孙子做什么?他非要让我请他大保健,才肯过来。”
“废话!好不容易见到你这肥猪,一看就有事相求的样子,不坑你坑谁?”猴子笑眯眯地道,坐下来的时候,又看到身边的豺狼,明显楞了一下,然后笑着打招呼道:“豺狼也在啊?好久不见。听说你娶了个媳妇儿?日子过得还不错吧?”
豺狼听到猴子的话,理也不理,从鼻腔当中,发出一声冷哼,自顾自地喝起酒来。
我见猴子面色有异,赶紧打圆场:“我们哥四个,许久没见,今天我买单,谁都不许抢。你们的任务就是,不醉不归!”
猴子这等精明的人,自然会借驴下坡,笑道:“看来疯子混得不错啊。好,今天哥哥我就厚着脸皮,混吃混喝啦。”
“你脸皮本来就厚,不光是今天。”陈辉趁机揶揄起来。
猴子也不介意,给自己的杯子倒满啤酒,然后举起来说道:“来,这杯敬昨天!”
“敬昨天!”我和陈辉也端起酒杯,和猴子碰在一起。
这时候,却见那豺狼不声不响,也不动弹,只是沉默着。
“豺狼,喝酒啊!愣着干啥。”陈辉对豺狼的感觉,似乎要更好点,催促他道。
谁知豺狼压根碰也不碰那酒杯,只是指着猴子,冷笑道:“你们请他,怎么没跟我说?早知道,我就不来了。”
猴子顿时脸色一变,放下酒杯:“豺狼,你他妈这话是什么意思?跟我在一个桌子,是丢你丫呸的脸了?”
饭局还没热闹起来,两人的火气却起来了。
餐桌之上,火星四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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