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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刻的林善雅正在外面,手里拿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女式手包,轻轻按下了对面别墅的门铃,穿着休闲装的庄静打开房门,出现在庭院里。
“你好!”庄静笑着向林善雅打招呼,走过去打开了前院的大门。
林善雅冷冰冰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,将手里的包递向庄静:“你的东西落在我家了。”
“啊?谢谢!”庄静认出了自己的包,伸手接过,同时自我介绍道,“我叫庄静,跟夜星宇是朋友,还没请教……”
林善雅毫不客气地打断道:“我们没有认识的必要,我也不关心你跟他是什么关系,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,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的屋子里,否则别怪我不客气!”
说完,女王气场十足林善雅转身就走,庄静只能望着她的背影苦笑不已,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正房夫人抓奸在床的小三一样。
……
拍婚纱不用去市内,就在离骊水南湾不远的地方,这本来就是走个过场,拿来应付人的东西,林善雅并不重视。
可就算如此,她还是找了一家规模大且档次高的婚纱影楼,毕竟是有钱人,就算喝口凉水,也是要有讲究的。
到了影楼,这对准夫妇就受到了相当热情地接待,工作人员们更是连声称赞他们郎才女貌,非常登对。
这倒不是为了讨好顾客而吹出来的彩虹屁,确实是真心实意,发自肺腑,眼前这两个人,男的英俊帅气,女的貌美如花,绝对是本影楼有史以来颜值最高的一对新婚夫妇。
由于是预约好的,订金早付了,就没有太多废话,人一来立刻就开始化妆。
原本这件事比较耗时间,尤其是女人,一个妆两小时可不是吹出来的,可这两人的外型都非常出色,用人中龙凤来形容都不为过,不像那些歪瓜劣枣需要大动手脚,各种填坑补漆,费尽心思地到处遮遮掩掩。
两个化妆师一人伺候一个,半小时不到,妆就弄好了,一边化妆还一边夸。
林善雅倒还无所谓,小时候就是个美人胚子,都被人夸惯了,夜星宇就有点不好受,一个大男人,动不动就被人说“你的皮肤很光滑”、“你的睫毛好浓密”、“你的嘴唇很性感”等等,听得他直起鸡皮疙瘩,忍不住在心中长叹:投胎是门技术活,这辈子能得到一个好皮囊,终于可以靠脸吃饭了!
神魂附体重生,目标不由夜星宇自己选择,他从古至今重生了几十次,一直都没有弄懂具体的规律。
运气好一点,像这一次,年轻、英俊、手脚健全;运气最差的,有一次,死者被人毁了容,还被砍断了两只手和一只脚,名符其实的独脚大仙。
那一世是夜星宇活得最憋屈的,竟然连第一次天劫都没扛住,仅仅不到两年,灰飞烟灭。
但是这数十次重生下来,夜星宇还是总结出了一些经验。
首先是性别,他一直都是男人,从沉睡中苏醒的神魂,没有一次是附在女人身上而获得新生。
其次是年龄,最小的一次是十二岁,最大的一次是三十八岁,最常出现的年龄段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,不存在婴幼儿和中老年的情况。
最后是人种,他一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,白人和黑人什么的与他无缘。
除此以外,似乎就没有什么规律了,宿主有着各种各种的死亡方式,也有着完全不同的身份背景,思想性格也各有差异。
当然,重生之后,之前的人物性格就会成为历史,由不灭神魂本身的思想和意志取代对方,宿主留下的仅仅只有生前的记忆而已。
实际上,之前的夜星宇虽然也能称得上英俊帅气,却远远没有现在的夜星宇有魅力,因为重生之后,神魂力量会对宿主的身体进行一番修复改造,筋骨皮肉和肌体机能都得到了大幅度地增强,原来的夜星宇就有些偏瘦,没什么肌肉,皮肤也有一些疤痕斑点和色素沉着,远没有现在这般细腻光滑。
最重要的还是眼神和气质。
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,是精气神的重点体现,细心观察,就能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。
现在的夜星宇,一般人跟他多对视几秒,都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某种情绪影响,或是被吸引,或是被震慑。
这方面庄静就是受害者,象她这种观察仔细的女人,往往会注意别人的眼神,于是乎,很快就对夜星宇产生了好感。
除眼神之外,整个人的气质也相差了无数倍。
以往的夜星宇唯唯诺诺,成天哈着个腰,说是一条舔狗也不为过。
现在的夜星宇,气场强大,淡定从容,天生就带着王者贵气,无论对方是谁,他都没有半点的卑微和怯懦,仿佛他就是人世间的帝王,而所有人都是他的臣子,再配上那种让人无法看穿的神秘感,魅力指数爆表,秒杀一切名门贵公子。
这一世,就连本书作者都可以很负责地站出来对大家说:开局非常好,靠脸吃饭就足够了,才华都是多余的!
当然,颜值是把双刃剑,如果对方是女性,那么是加分项,如果对方是男性,就很可能变为减分项。
毕竟谁都不想当陪衬的绿叶,谁都不希望被人抢风头,夜星宇肯定会遇到一些给脸不要脸的装逼犯,这时候就要重拳出击,打爆一切,横推到底,专治不服。
这些都是闲话,夜星宇现在什么都不考虑,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,娶个美滋滋的媳妇,吃口香喷喷的软饭。
化完妆就要开始拍摄,为了节约时间,没有选择出外景,而是选择更方便的棚拍,影棚内挂好了喷绘好的背景布,再用几样实物道具布置一下作为前景,就可以开拍了。
摄影师竟然是个女的,年纪不大,头发却剃得比夜星宇还要短,穿着中性的破洞牛仔裤和嘻哈风格的宽大T恤衫,要不是她嗓音尖细清脆,怕是别人会以为这是个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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