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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手(第2页)

却没想到在这异世,居然还有人知道这镯子并非凡品。桑玉的眼睛里迸发出冰冷的光芒。

那林大山听王氏说要桑玉一只手,惊得心跳都慢了半拍了。连挣扎都忘记了。只愣愣的看着王氏。那么熟悉的脸,他看了快三十年了,化成灰他也认识,那个人是他的亲娘。可是,现今,他的亲娘却要他媳妇儿的手。他都已经答应赔钱了,为什么这些人还不肯放过桑玉,为什么。

林大山眼睛发红,胸腔里好似住着一只野兽,只是,那只野兽现在生气了,仿佛要爆发出来。

不光是林大山,就连压着林大山的林大有跟林大石也惊呆了。他们看着自己的亲娘,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,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这个生养了自己的女人。

林兰香见达到了自己的目的,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笑意。她眼馋那只镯子好久了,自从第一次看见那只镯子,她就再也忘不了了。

本来那只镯子拿不下来,她都已经死心了,可是,杨明香那个死贱人居然有了只齐玉轩的玉镯子,天天戴着来自己跟前炫耀。她偷偷的去那齐玉轩打听过,那只镯子可是齐玉轩的新品,要三两银子一个呢。她家里虽然有些钱,可是,万不可能拿三两银子给自己买个镯子的,而刘长贤那个死东西,手上有了点钱就去逛花楼去了,嘴上说是去与文会友,可谁不知道是去妓院里嫖去了。

她从小长得漂亮,又得王氏喜欢,什么好的都给了自己。长大后又嫁到镇上来,受了多少人的羡慕。那杨明香不过是加了个鳏夫,哪里有自己好,有什么值得炫耀的。

林兰香气得要死,可是,自己手里又拿不出钱买镯子,心里咽不下去那口气,猛地想起桑玉的手里有那么一个镯子,比那杨明香的好了不止千万倍。若是自己得了那个镯子,哪里还有那杨明香在自己面前蹦跶的份儿。

她越想越是觉得解气,仿佛都看到了那杨明香愤恨嫉妒的脸了。心里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那桑玉的镯子弄到手。

原本她是打算那天一个人的时候就把桑玉的镯子骗到手的,岂知那桑玉也不是好相与的,只得作罢。后来桑玉又闹了那么一通,才让她想到办法。借着腿伤,要把那镯子骗到手。她现在心里想到都是那杨明香看到自己手上的镯子是怎样的脸色,才不会管桑玉是不是要被砍掉一只手呢,再说了,就算是被砍掉了,也不是她砍的,她一直都在床上躺着的,谁看到她砍了。

那围观的村民见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了,也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,可是,乡下人虽然爱看热闹,却也不愿发生什么血腥的事情,那可不是好的兆头,都纷纷劝说王氏算了,那王氏怎会算了,刚陈氏又在她耳朵边说了那镯子怎样怎样的值钱,说是只怕整个万山镇都找不出来那样的好品,定能卖个好价钱。她心里早就轻飘飘的了,怎么可能放弃。

转过身就朝村里人吼道,“这是我们林家的事情,那女人打断了我闺女的一条腿,现在我要她一只手算什么,兰香也是你们看着长大的,难道你们宁愿帮着一个外人吗?”

桑玉看着这些人仿若是在看戏,王氏转过身恨恨的盯着桑玉,那眼睛里满是贪婪之色,似乎桑玉已经成了她嘴里的食物一般。

桑玉轻笑一声,抬起手腕,那竹青色的布料更显得皓腕似玉。雪白的手腕上,一只碧水欲滴的镯子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。印着刺眼的阳光,那镯子竟然流光四溢,里面的翠色如同流动的光,晃花了所有人的眼睛。

“你说的,可是这只镯子?”

轻轻的声音透着少女的娇嫩,仿若田间地头清嫩的小黄瓜,嫩得让人想咬一口。

林兰香一见那镯子,心都要跳出来了。不管是看多少次,她总是不能抑制住心头的那份激动。

王氏看着那只镯子,镯子借着太阳的光泽,看着确实很不错的。只是,真的能值那么多钱吗?

可是,不管了,反正就算是不值钱,也能卖个几两银子吧。

“可是,你们要镯子,要砍我的手,我怕疼,怎么办呀?”

少女轻扬着脖子,眼睛微眯着,轻声细语的,说出的话,却是那样的惊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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