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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珍珍父母的住处和康斯坦丁家距离很近,他顺路开车接她从中戏回去,把梁坤的黑色笔记本交给了她。
“你是第一个看到他小说的人,他还说让我陪你看,因为这是个悲剧,怕你受不了。”康斯坦丁笑道。他不认为梁坤能写的很好,连他都知道华国有句俗话叫“万事开头难”。
“真的?他自信到这个地步了,所以才没先给糖糖看?”徐珍珍没有立即看,把笔记本收到了挎包里。
康斯坦丁点头:“我觉得他有点自大了。难道你相信他能写好吗?我长这么大也看过不少小说,中外的都有,还没见过什么悲剧能到需要两个人一起看的程度。”
“我好奇心被勾起来了,吃了晚饭就看,争取今天看完,明天说说感想。”徐珍珍同意男友的观点,猜测会是比较俗套的小说,只希望不要太差。
梁坤做的事太多了,天天练乐器,还和唐傿约会,他哪来那么多时间构思情节?
不过既然是朋友写的送到了她这里,为了捧场她也会仔细阅读,提点意见。
一家三口吃过晚饭,徐珍珍的父母就又去燕京电视台了,有点工作要处理。她想出去和朋友们一起住,与父母忙有关,三口人聚在一起时间不多。
她回到了卧室,从包里拿出了梁坤的笔记本。
翻开第一章,看到了题目《对不起我爱你》,明显是一部爱情小说。
该不会是模仿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的那种小说吧?
徐珍珍看过不少爱情小说,模仿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的人特别多,火的就那一本。当时网恋比较新潮,开始和结局的plan写的比较优美,弥补了剧情的单薄。梁坤的文笔如何,她要看了才知道。
看了几段,徐珍珍就被勾起了兴趣,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。
开篇并不是以目前流行的“第一人称”小说主角的视角来叙事,而是写燕京电视台做了一期节目,采访多年前被收养到澳洲的华人孤儿。
第一个出镜的女人不会说国语,第二个男的对华国没好感,更厌恶抛弃自己的父母,表示会华语也不想说。
第三个男人的年龄不好判断,长发烫过,是黑人风格的爆炸头,胡须也很长,不知多久没剪了。他穿着嘻哈服装,嚼着口香糖,睡眼惺忪一副痞子样。他说的话却截然不同,性格似乎有些阳光。
“小时候的事我不记的了,听说我两岁被领养的。”
“母语啊,我说的贼溜,是我女朋友教的。帅呆了,真败给你了,吃什么随便啊……你们知道随便是什么食物吗?”同样烫着爆炸头的女友闯入镜头喂了一声,他一把揽过对方,笑道:“这是我女朋友陆露。”
“我能体谅我妈,她肯定是不得已的,哪有人会舍得遗弃亲生骨肉呢?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,比如说穷到家里没钱买奶粉了,至少要让小孩到有钱人家去过富裕的生活。”
“我想要去找到我那可怜的妈,买漂亮的衣服送给她,请她吃牛排、三文鱼,给她买个大房子。妈,等我哦,我要让你以后享清福,再等我五年,五年就好了。”李杰对着镜头,伸出了五根手指。
“这种文风,这种故事……他怎么想出来的?竟然是在外国开篇?”徐珍珍带着疑问看了下去。
很快女主唐乐乐和女二号林文婷也出场了。乐乐是个傻白甜,林文婷是个明星,两人是闺蜜。林文婷让乐乐假装记者,帮她甩掉了正在交往的一个男明星。
男二号刘念出场则是在家里洗澡,他坐在浴缸里和乐乐聊起了林文婷,希望她能帮他追到林文婷。他不把乐乐当外人,也不把她当女人,因为他们是青梅竹马,有些事早已养成了习惯。乐乐的表情却是尴尬的,她对刘念有特殊的感情。
几个情节突出了主角们的性格,徐珍珍猜测,这会是一个三角恋甚至四角恋的故事。
接下来的情节却完全出乎徐珍珍的预料。陆露和贫穷的李杰提出了分手,因为她要嫁给一个澳洲老男人杰森,还邀请李杰参加婚礼。她说自己这世上最喜欢的人就是李杰,但她喜欢杰森的钱胜过喜欢他。
乐乐、刘念、林文婷三人一起到了澳洲,乐乐成了两人之间的电灯泡。
乐乐在墨尔本傻乎乎的上了陌生人的车,遇到坏人被抢走了行礼箱。一无所有的她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因为女友背叛,失魂落魄的李杰……差点被李杰卖到夜总会去。
李杰看到了乐乐的行李箱和护照后,又良心发现回去救她,带着她躲进小巷避开了追出来的黑社会。两个迷茫的人一起在户外待了一夜,早上李杰不告而别,帮乐乐拿回了行李箱和护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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