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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的真名并不叫李,而是普罗米修斯-莱特-米尔坦。
按照米尔坦家的惯例,要把父亲的名字作为孩子的中间名。
这个名字自然是在时间之旅时从阿狄丽娜口中得知的,他本来懒得改名字,不过为了对素未谋面的父母表示尊重,在绣雅城登记身份的时候便用了自己的原名。
合文郡还在昏迷中,庄园的地契没办法用他的名字。
趁着老婆大人没办法提出抗议,李顺便宣示了一下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,把两个儿子的名字登记为了希斯莱杰-普罗米修斯-米尔坦、以及厄兹-普罗米修斯-米尔坦,本来希斯莱杰在龙角城登记的名字是希斯莱杰-李,而厄兹在青春不老神教登记的名字是厄兹-合。
城东的米尔坦家在绣雅现在是鼎鼎有名的,不过拉尔夫也从来没想过,这家人居然这么有钱,刚上学的小儿子都随身携带空间装备。
这条大腿可得好好抱紧了!
拉尔夫一边暗自窃喜自己交了好运,一边不动声色地给厄兹安排了一个最好的座位。
“以后上学的时候背个书包,装装样子也好,在学堂里尽量别让同学们和老师们知道你家这么有钱,要不然很难交到朋友的。”
放学的时候,拉尔夫还专门和颜悦色地“教导”了厄兹一番,一半确实是为了让厄兹能够跟其他的同学相处融洽,另一半是为了防止其他的老师跟他“争大腿”。
这么粗的大腿,别说其他老师,就连学堂的校长也会抢着抱的……
厄兹倒没想过他的老师肚里藏着这样的花花肠子,回家之后还认认真真地询问了一下路易斯老师说得对不对。
“我倒是疏忽了,老师说得很有道理,去学堂读书的大多数都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,你要是想和他们交朋友,还是应该表现得低调一些。”
“什么叫低调?”厄兹毕竟只是个孩子,很多事情都还不懂。
“低调嘛……”路易斯想了挺久,最后是这么给小少爷解释的:“就是表现得跟其他人一样普通。”
厄兹是个“心思细腻”的孩子,第二天上学的时候专门穿了一双旧鞋。
他毕竟是有李的一半遗传,心思细腻也只细腻一半。
还好他的同学都是小孩子,也没人能认出他身上穿的衣服是用最贵的布料做的。
阿丽做好新衣服的第二天,厄兹就像是未卜先知一样找上门来了,身边还跟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胖男孩。
“今天晚上希斯莱杰的剧场要演年少不老的皮特潘,我上次答应要送你张票的,你的新衣服做好了吗?”厄兹的手里捏着一张请柬晃来晃去。
“做好了做好了。”阿丽面露喜色,连声回答,“你先进来等一会儿,我马上就去换衣服。”
“把衣服带上就行了,我们先去找地方吃饭,吃完饭再去我家换衣服,省得把你的新衣服弄脏了。”
“你不是回家吃饭的吗?”
“希斯莱杰一办演出,就没人陪我一起吃饭了,所以我跟路易斯要了点钱,准备今天在外面吃,反正天天吃路易斯做的饭也吃腻了,你知道什么地方的东西好吃吗?”
“我哥哥说有家小酒馆的饭菜做得很不错,不过我们普通人去的小酒馆,好像不太适合你吧。”
“有什么不适合的呢,快去拿你的衣服,我肚子好饿,今天学堂的午饭好难吃。”厄兹催促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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