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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唱歌的时代(第1页)

富弼有些不悦了,所谓的抄,就是代笔,以后为人所耻,这时更为人所耻。没有证据,那是不能乱说的。如同上午写出来的许多诗,其中就有代笔也不是郑朗一个人看出来的,但无人好说。

冷暖自知,好坏自知。有高明者,连外人都看不出来。但就是代笔,记着,你的身份是什么?无论你是多好的行首,也是小姐,文人的事,岂是你随便胡乱指责的?道:“小娘子,不得胡说,方才某看得很清楚,此子与陈四娘分明不熟悉。不熟悉又怎知她弹奏的是《阳关三叠》?”

没有这个曲子,这首诗就跑题啦!

娄烟不认识他,不然这时作为晏殊的女婿,自小在洛阳因为才气,还有些声名,洛阳离郑州并不远,那么会换另外一种态度。走入误区,不认识的人,肯定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但气度有了,所以说话还保持着客气,道:“郎君,分明是他与陈四娘勾搭好了的,才替她赎身。因此,提前得知她会弹奏这首曲子,又让人写好了诗。”

颇有市场,不然郑朗为什么要赎她出来?看到没有,姿色如此平庸,岁数如此之大。这一说,也有一部分人相信。

这首诗真要挑,也会挑出一些毛病,比如紧凑感不足,三个段落之间各个场面转换稍嫌疏松。层次感也不足,看看人家张若虚的《春花江月夜》,层层推进,境界优美。跌宕有了,气势有了,音律有了,但跌宕不是层次,也是这首诗中的缺陷。还有诗境雄阔瑰丽,然犯了壮诗的通病,雄有余,韵就缺。幸好最后几句收尾,余音了了,将这个缺陷矫正不少,才使范仲淹喝了一声彩的。俺看的是诗,不是看人。

但整个宋朝诗在走向末落,一代天骄苏东坡后来在词与字、文章上震铄千古,然而在诗的造诣上,却没有达到李杜的高度。其他人可想而知,宋诗比唐诗矮了可不止一筹两筹。特别是宋朝之初,无论诗词歌赋,都很少有能拿得出手的,这首超长篇出现,算是可以了。

并且难能可贵的是现场发挥,并没有在事后雕琢过,不然修一修,这首诗会更加完美。

字漂亮,更使这首诗相得益彰。

长诗,诗越长越难写。古今出现多少优秀的诗篇,但好的长诗呢?有,《离骚》上了圣坛不算。还有,平易近人的乐府中就有《孔雀东南飞》、《木兰诗》,李白的几首长篇古诗,骆宾王的几首长篇,特别是《帝京篇》,张若虚的《春花江月夜》,卢照邻的《长安古意》,杜甫的五言长篇律诗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,《兵车行》不能算,只能算中篇,相同的还有刘希夷的《白头吟》。另外就是与此子三叠阳关相同的诗体,白居易的七言杂律《琵琶行》《长恨歌》。但优秀的超长篇诗作,从上到下,数一数,绝不会超过五十首!

难度高,写的人少,写得好的人更少。

这首诗长达一百一十句,七百七十个字,超过了《琵琶行》八十八句,差一点就打破《长恨歌》一百二十句长度的记录。更显得不易。

不是关健之处,最关健的是年龄,宋朝能写出这首诗水平的人有,但年仅十二岁,还是当场即兴发挥之作,一气呵成写出来的超长篇……这个难度不要太高哦。

也不是没有,怎么就出现在郑家子的身上?

很多百姓心中不服的。

还有人想不明白。

可他们不会抱着富弼的想法,行首娄烟与高衙内交好,说不定以后还做他的小妾什么,就是做不成,好骗几个枕头钱,此时出了丑,是在替情郎打抱不平的,很正常的心态。

富弼还想说话,马司户走过来,简明扼要的将郑朗以前光辉事迹说了一遍。

富弼依然不服气,不是从所有人的诗字文里能看到一个人的秉性,但毕竟是一个小孩子,对么?字洒脱天直豪贵烂漫,刚才小家伙的举止似是如此,诗也差不多。这岂不是诗、字、人的高度统一?

就凭这手好字,也不需要用他人的诗来替自己美名!

范仲淹微微一笑,在他耳边低声说道:“彦国,是不是别人写的,早晚就会知道,是别人写的,难道能让别人替他写一辈子,若不是别人写的,凭借此子的才能,又岂是一个小姐所能污蔑的?”

“是啊。”富弼恍然醒悟,奶奶的,我与一个小姐较什么劲儿?

心里面对郑朗充满了好感,当然,他没有想到,正是因为这好感,两人最后走到一起了(勿要误会啊,志同道合……)。

刘知州更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。

犯得着吧,若主持公道,她偏咬着不放,难不成为此事上公堂?或者将娄烟捉来打二十大板子,宋朝也没这个律法。

心中在盘算着另一件事,在郑朗快要收笔时,就对衙役吩咐了,不能传阅,让大家看一下吧。估计这个字,这首诗出来,后面的人难办了,不如让大家参观参观,正好到了吃午饭的时候。将这个诗与字收起来,再休息片刻,否则诗社无法举办下去。

收好后,准备献给东京老太后乐一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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